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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位轮换应坚持四项原则
2010/3/24 13:35:02,1660
 
    从理论上讲,实施岗位轮换,其作用是明显的,但企业在实际推行岗位轮换制度中,还存在诸多需要克服的困难和阻力。每年大量的人事横向流动是很麻烦的事情,加重了HR部门的负担,给业务部门的工作也造成一定的影响。为此,在实施岗位轮换制的过程,应坚持以下原则:

    用人所长原则。在推广岗位轮换制的同时,必须要注意人才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,即用人所长,避人所短。在制定岗位轮换制时,应制定详尽的长期计划,根据每个员工的能力特点和兴趣个性统筹考虑安排,在企业内部人才合理流动的基础上,尽量做到使现有员工能学有所长,提高人才使用效率。为了保证企业内部组织的相对稳定,岗位轮换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,具体范围大小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。

    自主自愿原则。虽然岗位轮换制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,但因具体情况的不同,效果也各不一样,要使得岗位轮换制发挥应有的作用,有必要与员工进行有效的沟通。在企业制定有关的岗位轮换制度后,与参与岗位轮换的员工进行有效的沟通,实行双方见面、双向选择等方式方法,减少由于岗位突然变化给员工带来的心理不安定和焦虑,使岗位轮换达到应有的效果。

    合理流向原则。企业组织中各个部门所负担的工作职责有所不同,对于员工素质要求也不一样。在岗位轮换时,既要考虑到企业各部门工作的实际需要,也要能发挥岗位轮换员工的才能,保持各部门之间的人才相对平衡,推动组织效能的提升。

    合理时间原则。岗位轮换制实施过程中,应充分考虑轮换的时间周期,岗位轮换有其必要性,但必须注意岗位轮换的时间间隔。如果在过短时间内员工工作岗位变换频繁,对于员工心理带来的冲击远远大于工作新鲜感给其带来的工作热情,岗位轮换的效果就会适得其反。一般来说,每个员工在同一工作岗位上连续5年以上,又没有得到晋升的机会,就可考虑岗位轮换。如果一名员工一直在同一企业中工作,考虑其晋升和岗位轮换的总数大约在7—8次较为合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