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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人事管理制度
2010/3/24 13:34:31,2526
一、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人员调整、招聘、培训等人事管理的职能管理部门。
二、工种和职级
(一)工种:1.正式工  2.试用工  3.临时工
(二)职级:
1. 管理类:董事长  总经理级  副总经理级(总监级)  部门经理级  生产级
2. 生产类:初级技工  中级技工  高级技工
(三)各职级晋升按公司《人力资源管理制度》中相关规定执行。
三、员工招聘
1. 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增加人员时,先填写《用人申请表》提出申请报告,经总经理批准后,由人力资源部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内部竟聘两种方式进行招聘。统一考核,择优录取。
2. 新员工应聘必须进行面试、体检、符合条件者填写《员工招聘表》,一经录用人力资源部给其建立档案。
3. 新员工(包括临时工)必须经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岗前培训,合格后上岗。培训主要内容有:延安人文地理‘企业文化、产品知识、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国家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等。
4. 新员工上岗试用期为2个月。在试用期内发现不能胜任工作、隐瞒病史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随时予以辞退。试用期满,本人提出申请,按程序报人力资源部们审查,经总经理批准后,人力资源部办理有关人事档案、户口等手续,首次签定合同为一年(特殊人才除外)。
四、员工离职
1. 离职:包括员工辞职和公司辞退,以及试用不合格解聘等所有公司离职人员。
2. 离职人员必须由本人或部门书面申请(提出)经人力资源部同意后领取《员工离职手续单》按程序办理手续。离职人员应在部门主管的安排下,与其职务接替人或部门经理制定人员办理工作交接,并填写“移交清单”,手续全部办完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取《员工离职证明书》。若在本公司工作期满一年者,可领取离职补助。员工中途因故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,否则公司不付其离职补助。
3. 临时用工(30日内)必须由部门提出申请,人力资源部同意,经总经理批准,人力资源部与其签定《临时用工协议》后方可使用。无人力资源部门通知,不得私自雇用人员,否则财务部不予兑现劳动报酬。
4. 员工从人力资源部领取《员工离职手续单》当日起停止计算工资及一切福利。离职员工手续办理完毕后,由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财务部,结算工资。员工在试用期工作未满5天被解聘或辞职,部计发工资。
5. 公司市场营销人员的人事管理按《公司市场营销人员人事管理制度》执行。